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2021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及《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学校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特制定我校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及名额
1.田径:0-2人(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
2.女子排球:0-6人
3.羽毛球:0-4人
4.网球:0-2人
各项目招生计划数以大连市教育局最终发布的文件数据为准。学校根据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2.女子排球项目运动员要求身高174cm以上(含174cm),报名时注明场上位置。
3.女子排球项目运动员年龄限制: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2005年9月1日)
4.招生项目专项入围成绩标准
(1)田径: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标准
100米:男子11.7秒以内(包括11.7秒),女子13.0秒以内(包括13.0秒)
200米:男子24.5秒以内(包括24.5秒),女子27.8秒以内(包括27.8秒)
400米:男子54.6秒以内(包括54.6秒),女子1分05秒以内(包括1分05秒)
注:测试采用手动计时,使用二十四中学200米标准田径场。
(2)排 球:专项技术测试总成绩不低于56分。
(3)羽毛球:专项技术测试总成绩不低于56分。
(4)网 球:专项技术测试总成绩不低于56分。
三、项目的评分办法和测试办法
1.田径专项技术成绩按照《2021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专项技术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赋分。
2.各项球类技术按照《2021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专项技术测试评分规定》进行评分,实战评分由七名评委综合评定,按照考生个人打法风格、战术意识、实战能力、心理稳定等分别给每位考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实战得分。排球实战评分标准分为A级别(30—24分)、B级别(23—16分)、C级别(15—8分)、D级别(7分以下),羽毛球、网球根据实战的排名顺序,比照排球实战评分标准,给予相对应的级别分数。
3.羽毛球、网球测试办法:测试采用分组循环法(考虑节省时间、节省体力)。
(1)各组别报名人数6人以下(含6人)采用单循环。
(2)各组别报名人数7人以上(含7人)采用分组循环。
分组循环将比赛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报名人数分成若干组,各组按单循环进行比赛。第二阶段按第一阶段小组名次进行单循环比赛。如分成两组,各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单循环比赛;如分成三组,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单循环比赛;如分四组,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单循环比赛,以此类推。第一阶段同组的胜负关系带入第二阶段,不再进行比赛。通过第二阶段比赛最后排定名次给予打分。
注:
各组别报名人数7人以上(含7人)、12人以下(含12人)分两组单循环
各组别报名人数13人以上(含13人)、18人以下(含18人)分三组单循环
各组别报名人数19人以上(含19人)、24人以下(含24人)分四组单循环
以此类推。
(3)参加第一阶段单循环比赛未进入第二阶段的考生,给予相对应的成绩D级别(7分以下)。
(4)羽毛球测试每场比赛11分制,先得11分为胜,无需净胜2球(三局二胜),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得分多者列前。网球测试一场定胜负,实行抢7制,需净胜2球,双方分数相加每6分更换一次场地,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得分多者列前。
注: 如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积分相同的情况,先看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列前,如再相同看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列前。
4.考生体育综合成绩由身体素质得分和体育专项技术得分组成,如果同项目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专项技术成绩排名,再相同按实战成绩排名。
5.测试当天如出现恶劣天气等不可抗的影响因素,学校有权认定是否影响比赛,有权调整测试时间和地点。
6.考生如对测试过程、成绩等存在异议,需在现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四、特长生认定程序与录取
1.报名登记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登录“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dlzsks.edu.dl.gov.cn),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报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也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可兼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申报时间:从2021年5月22日8:00起,至5月24日11:30止。考生于2021年5月24日(8:00-16:00)或5月25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21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
2.体育专项测试。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体育专项测试由身体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组成,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和要求组织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项目有3项:5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掷实心球(重2千克),评分标准按《2021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执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生身体素质测试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认定公示。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分别按不超过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依据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的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本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
4.录取。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中考填报志愿时,在统招平行志愿A栏内填报我校,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排球项目考生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田径、羽毛球、网球项目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
5.报名地点: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体育组
6.咨询电话:0411-39912440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体检健康证明,确保考生适合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另外,测试期间如果配带眼镜,建议使用运动眼镜,否则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2.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市一模成绩,并有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印(若成绩未出,可在出成绩后补交)。
3.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同时填写特长生招生协议书(见附件1)。报考排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到现场测量身高。
4.如果考生因病、因伤、因事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考试,或按照规定考试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予补测。因出现发热(≥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允许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予补测。
5.考试当天需提交《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六、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 时间:2021年5月29日(周六)8:00—11:00
地点:24中田径场
2.专项测试 时间:2021年5月30日(周日)8:00—17:00
地点:24中田径场、网球场、体育馆
七、此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所有。
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
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协议书
甲方: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依据《2021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为了更好的做好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自愿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公办普通高中类只允许填报1所学校的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乙方在取得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后,第一志愿必须报考甲方学校,凡填写本协议的考生,通过特长生测试和初升高考试之后,无论文化课成绩高低,均按体育特长生认定。
3.乙方录取后必须参加校队训练,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训练时间,服从学校体育活动和相关比赛的安排,如参加某项体育赛事有需求,非本专项的特长生,也须服从学校的相关安排,报名参赛。
4.乙方在校期间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甲方支持乙方进行大学特长生的相关测试和考试。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负责保存,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 乙 方(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健康承诺书
一、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考前没有任何身体不适,可以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并自愿承担特长生考试剧烈运动可能引发的各种健康风险。
二、本人无违反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本人目前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三、本人自愿配合做好特长生考试体温检测、健康问询、风险排查等工作。如在考前及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及时主动报告,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拒报、瞒报、谎报或伪造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联系手机:
监护人(确认签字): 联系手机:
2021年 月 日